星期五, 12月 14, 2007

勤勞

  有一名士兵想開同袍一個玩笑,於是回到營房的時候,他就大聲說﹕「我手裏有十塊錢,要送給我們這裏最懶惰的人!」

  他的話剛說完,大夥兒都跑到他面前,爭著說自己是怎樣的懶惰,只有一個士兵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﹕「快把十塊錢拿來放在我的口袋裏!」

  不知道這個故事是否會逗得你會心一笑呢?

  從小,我的祖母便訓練我要勤勞,今日事今日畢。記得在我讀幼稚園的時候,一放學回到家裏,我一定先把生字寫完才肯吃午餐(不是被逼的,完全自發),這件事一直到現在還被家人傳為佳話。直到今天,我都不習慣把該做的事情一拖再拖。

  聖經〈箴言〉十二章24節:「殷勤人的手必掌權;懶惰的人必服苦。」意思就是說,勤勞的人,可以過著比較自由、充實、快樂的生活;懶惰的人,要常常做苦工,生活比較難過。

  藝術大師畢卡索,是一個深信工作能使人快樂和長進的人。他活到九十一高齡,臨終時說﹕「死亡於我無所恐懼,死亡自有一種美麗,我最害怕的是生病,不能工作,這就耗費時光了。」無怪乎他一生的作品竟有二萬五千幅之多。

  法國啟蒙大師伏爾泰也是一個好榜樣。他一生不停地工作,寫下九十九部鉅著,直到八十三歲高齡仍不休息。他坦率的說﹕「一切工作,最後都會變成無限的快樂,並且代替了生活的各種幻想。」又說﹕「如果不打算自殺,便要常常找些事做,沒有事做和死亡是一樣的。除了懶惰以外,世界上其餘的都是好的。」

  歷史上許多偉大的人物都非常勤勞的工作。他們相信自己所做的充滿意義,因此拚上全力去做。他們的勤勞,創造了美好的生活,更造福了群眾;至於懶惰的人,大多難逃悲苦的下場。

  勤勞或懶惰,選擇就在你我手中,決定也在於自己!快樂或悲慘,只不過一線之隔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