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14, 2006

不得已的裝修

回到家裏幾天,還在適應裝修之後的「新家」。〈家裏在幾個月前,進行了大裝修。家人經歷了一段辛苦的裝修期,是當時身在香江的我所沒有經歷的。〉

面對全新的外貌與嶄新的廚房等新地方,心裏總是感到不自然,應有的欣喜總是滲雜著難受。住了廿多年的房子,這是第一次進行裝修。除了因為房子已有危險性的破爛,當初的原意乃是要多建一間房間給失去右下腳、左身中風的媽媽住;爲了讓媽媽感到舒適以及方便,不用爸爸與弟弟每天用椅子抬她下樓。

家人原本都很期待這個計畫的完成,希望媽媽從此可以過得開心一些。然而,生有時、死有時,媽媽比我們的計畫先一步安睡主懷了。

但是房子不能不裝修。原本要建的房間改為廚房。家裏的空間大了很多,裝修過與新建的地方好看了很多。所以,客廳就顯得很陳舊了。親戚勸我們把客廳也裝修一下,免得看起來很不相稱。

我對爸爸決定不裝修客廳的決定感到欣慰。因為整個裝修根本是「不得已」的,否則我們絕不會在媽媽去世之後半年就進行裝修。

保留原來的客廳,代表我們是不得已而進行裝修,而不是歡喜的進行裝修。保留原來的客廳,保留我們與媽媽的共同回憶。

無論有沒有說出來,我們的心裡總會惋惜媽媽沒有機會與我們一起享受住在新家。帶著善意、自我安慰的說法──「媽媽現在住的天堂比新家好過千萬倍」;也不見得能減少心中的惋惜,但也的確是我們不能不持守的信念。

不是上帝殘忍的帶走媽媽;不是媽媽命薄;不是媽媽狠心丟下我們。是因為媽媽病得很辛苦,看她病得辛苦,我們心中比她更痛苦。所以,不得不把媽媽交給耶穌,讓耶穌把媽媽帶去沒有痛苦的地方。

住在新家,沒有改變對媽媽的思念;住在新家,沒有改變對媽媽的愛。不得已的裝修,好比不得已的放手讓媽媽走。不得已的裝修,但我們卻要在沒有媽媽的日子,繼續活出媽媽的堅強、勇敢、忍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