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28, 2006

《青於藍出》9. 玩火必自焚

《青出於藍》9. 玩火必自焚

「你能夠懷裏藏火而不燒掉自己的衣服嗎?」

台灣一名小學六年紀的男孩,半夜趁父母熟睡後,起床偷看鎖碼電視,以致情慾難耐,於是半夜進入姐姐房間,強暴了國三的姐姐,使得該名姐姐身心靈受創,向性侵害防治中心求助!

香港一名十二歲的模範生,竟然仿效色情漫畫中的方法,跟蹤一個女生並強暴了她。這件事引起了極大的轟動。

近年來,我們的環境也逐漸的「開放」了。想當年的「無聲文化」;為了物質的享受而出賣肉體。現今,色情網路、色情電話、限制級書刊、限制級電影、光碟……等無孔不入,四處充斥。

這些色情的引誘就像毒品一樣,不斷吸引年輕人去幻想,再誘導他們以身試法,繼而犯罪。

所以,我們沒有一天是看不到姦殺強暴的新聞,而且事態越趨嚴重與可怕。

箴言六章27節說——「你能夠懷裏藏火而不燒掉自己的衣服嗎?」其實它跟著還有一句,「你能夠在炭火上走而不灼傷自己的腳嗎?」這兩句的意思都是指——玩火一定自焚!

要是我們親近邪惡的事,必是玩火自焚,絕對沒有好下場。台灣的那名男生受鎖碼電視所害。香港的學生受色情漫畫所害。結果都是玩火自焚,毀了大好的前途。

曾見過朋友的一個親戚,是個十六歲的男生,因為時常流覽色情網路,而玩火自焚、無法自制的強暴了鄰居的孩子。被帶上法庭的時候,非常的後悔與懼怕。常常受到惡夢的攪擾,還怪罪父母沒有管制他上網。看了,非常的令人心痛。

我們必須遠離一切具有誤導、誘導作用的媒體。我們必須有說「不」的勇氣與毅力。不買寫真集、不看色情書刊、不接受講色情笑話的主持人,甚至寫抗議信給任何色情嫌疑的媒體。

特別是男生們,應該保護自己的心靈空間,不要讓不良的意識洗腦,以致毀了自己,也危害這個社會。

女生們也當自愛,小心自己的衣著,不要為邪惡留地步。同時,出入的場合也須謹慎。交友更要帶眼識人。千萬不要靠近任何的低級媒體,以免自焚一生。

玩火,必定自焚!讓我們遠離一切的「火源」,還這世界一片乾淨的空間吧!!